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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10:02:25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扬民主,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向院各庭、局、室、队、及各单位、社团、人民群众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邮箱名称

征求意见箱:58169264@qq.com

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意见箱用于“兴海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请针对我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提出意见、建议,对我院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意见、建议等。

三、具体要求

1、您所提交的留言,只有本活动办公室人员可以浏览,其他人均无浏览权限。

2、您所提交的留言,活动办公室人员只能够看到意见内容和提交时间。其他内容如提交人信息等,均看不到。

3、您所提交的内容要客观公正,用语文明。对您所提交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归纳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通过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法院网址及联系方式:

兴海县法院网址:http://qhxhfy.chinacourt.org

院长办公室电话:0974-8582055

纪检组组长电话:0974-8582577

法院办公室电话:0974-8581772

  本次征求意见为无记名方式,只需留下您所在的单位即可。但如果您愿意,可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您的意见和建议。

兴海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

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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