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兴海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
  发布时间:2014-10-27 14:06:51 打印 字号: | |
  • 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巴周作重要讲话
  • 党组书记、代院长东智加作总结报告
  10月24日下午,兴海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州、县委领导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兴海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巴周出席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东智加作总结报告,县委第四督导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城北社区、检察院、司法局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东智加指出,自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县法院党组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在县委第四督导组指导下,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领导带头,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善作善成。坚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理论武装相结合,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上有了新提升;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查摆问题相结合,在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上有了新气象;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从严治警相结合,在改变精神风貌上有了新突破;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紧贴审判职能相结合,在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上有了新成效。

 东智加强调,总结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但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从严治党永无止境。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州、县委领导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回顾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学教活动成果的巩固和发展,按照巴主任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活动为载体,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法院整体的工作水平。

 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巴周对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县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法院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成效显著,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目标。

 巴周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贯彻群众路线无休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县法院要以总结会为新起点、新开端,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成就。

 会议期间,广大干部群众还对兴海法院党组班子及成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共发放评议表二十九份,测评满意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办公室
联系我们

通讯地址:青海省兴海县农牧路1号          办公室电话:0974-8581772          立案庭电话:0974-8581599          邮  编:81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