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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 勇当先进
——兴海法院学习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11-17 14:24:43 打印 字号: | |
  11月17日上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精神,我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会议由党组书记、代院长东智加主持。

  会议全文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孙波同志作为一名基层审判员,20年如一日,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因长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坚守在审判岗位上,由他主审的430年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改判、无一引起上访缠诉。在全国法院系统获多项表彰。今年6月,中央宣传部授予他“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他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体现了一名优秀审判员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院领导要求,全体干警要响应中央政法委的号召,认真学习宣传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一是学习孙波同志牢记宗旨、坚守理想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勤勉敬业,忠诚履职。二是学习孙波同志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责任担当。始终坚守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坚持做到“只服从实事,只服从法律”,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三是学习孙波同志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始终坚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审判事业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四是学习孙波同志潜心钻研、追求卓越的执着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在实践中提高技能、积累经验,增强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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