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为配合县委、政府开展好普法工作,兴海法院领导班子对此予以高度重视,除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外,还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保障,在“六五”普法过程中,我院结合司法机关工作实际,探索性地走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普法途径,深入地推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开创了普法工作的新局面,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色:
一是“巡回法庭”遍地开花,为方便普通百姓“打官司”,从2006年开始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改设“巡回办案点”,采取巡回开庭、就地审理的做法,大开便民诉讼之门,每年巡回办案皆在100件以上,深得牧区群众的好评。
二是调解工作一枝独秀,我院各业务庭以送法进“社区”、调解进“家门”、开庭到“田间地头”等形式,加强司法审判与社区、乡镇群众的联系,提高社区、乡镇群众自我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并推出七项调解方法:分层次调解法、亲情调解法、委托调解法、就地调解法、全程调解法、分类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等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每年调解率和撤诉率在80%以上。
三是法制宣传齐头并进,在普法工作中,我院还注意从动态和静态方面宣传法律,做到“有文字、有图像、有声音”,在广播、电视、电台播出反映个案情况,向不同层次受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多份,有力的宣传了法院的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