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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调研组到兴海法院调研双语法官培训培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8 10:40:5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7月23日至24,由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副院长陈萍、省民委民族文字工作办公室才让本主任、省高级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李锡天、亓娅楠等一行四到兴海法院开展双语法官培训培养工作。

调研期间,我院院长东智加向调研组介绍了兴海法院双语案件受理、双语人才现状、双语人才需求等工作情况。东院长指出:兴海县法院历届党组十分重视藏汉双语审判的应用和普及,重视藏汉双语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兴海县法院作为牧区具有典型意义的基层法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诉讼参与人适用藏语、藏文进行诉讼、主张权益的特性十分突出。因此,加强对现有双语人才的培养,加大有双语能力人员的招录,完善培养双语法律人才的工作机制迫在眉睫。建议通过加大现有双语人才的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等短期措施提升能力;要按照当地法院人才队伍结构实际和群众需要,加大双语人员的招录力度,使双语人才形成梯队后备力量;要依托民族高等院长,设立专门的藏语(文)+法律专业人才人的培养模式,并保证少数民族能够运用自己民族文字报考并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确保双语人才培训培养工作良性循环。

  调研组一行对兴海法院双语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结合日前启动的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培训培养双语人才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座谈。

  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副院长陈萍在调研时指出,加强人民法院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对于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对于提升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效的历史意义,省高级法院党组和省民委十分重视民族我省双语法官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组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我省加强双语审判力量的具体意见和办法,确保我省双语审判力量的建设与群众司法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力争使双语审判工作取得更大成就。

  调研组就双语人才的培训模式、培训内容等工作与兴海法院党组成员及双语法官进行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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