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兴海法院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及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
东智加院长在向全院干警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中有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自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先行试点法院在省委周密部署、省高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就做好兴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推进工作。全体干警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加深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与方针的理解把握,找准自身定位,切实消除消极情绪,自觉投入到司法体制改革中来。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依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明确主要目标、重点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把握好时间进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把握好整体性与协调性的关系,抓住要害,逐项落实改革任务。
三是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握工作重点。要按照《青海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办案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各职务序列员额比例核定等工作,优化组合现有人员,合理配置有限的审判资源,探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与推进司法改革的最佳结合点,借力司改东风,解决现实难题。
四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助力司改工作。要按照省、州法院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度应用的决策部署,狠抓网上办案、办公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会用、不愿用、不能用、用不好”的问题,以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改革的良性互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五是要抓好第一要务,协调推进改革。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既要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又要抓好执法办案这一履职第一要务,两者协调联动,确保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