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南部三乡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且虫草资源较为丰富,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数群众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防止矛盾叠加和激化,兴海县人民法院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出击。8月24日至29日,我院巡回法庭,在院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前往兴海县龙藏乡池塘村进行巡回办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
在审理原告南某诉被告切某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经调查得知原告近期情绪不稳,还具备有暴力倾向,被告又以之间无任何财产纠纷为由,表明不参加庭审,于是合议庭在村社干部的配合下,对被告切某开展说服教育。经过我院法官的多次耐心教育后,被告切某同意参加庭审,并愿意听从法官的庭审安排。在此次庭审中,合议庭不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还以此案为案例向旁听的40余名群众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再次召集当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放法制宣传册,解答法律问题和法律咨询。共发放法律宣传册78册。解答法律问题及接待法律咨询40人次。
此次巡回办案,我院共带案5件,巡回审结3件,巡回新受理案件2件。此次庭审与法律宣传相结合的办案举措,教育引导了牧区群众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情系群众,司法为民的遵旨,取得了判决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