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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法院学习和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作者:羊秀措  发布时间:2016-09-05 10:19:06 打印 字号: | |
  兴海县人民法院

学习和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兴海县人民法院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组干〔2016〕2号)要求,积极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活动。

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建设兴海法院干部队伍的一件大事来落实,注重与我院实际情况相结合,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统一安排部署。二是把学习《条例》纳入我院每周五学习计划中,发访《条例》手册,做到全院干警人手一册《条例》。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方位地开展《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三是要求每位干警做好学习《条例》笔记,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一篇。通过教育学习培训等形式,促使全体干警熟悉和落实《条例》、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各项规定。
来源:兴海县法院
责任编辑:兴海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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