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海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突出审执特性,突显司法特征,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忠诚效法、忠于职守”主题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取得了活动纵深推进、审执更趋规范的初步成效。
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任务。自启动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年”活动以来,兴海法院把规范审判活动、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载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两名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办案、完善审判管理、严格监督问责、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按照动员学习、全面推进、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对活动的开展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整理制度丛书,为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忠诚效法、忠于职守”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分析立审执环节、审判管理方面、信息化建设及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不科学的问题,组织人员分别编辑“规范审判执行活动、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制度丛书,即《法官手册》、《书记员手册》和《德廉手册》,并将手册分发给每位干警在学习中对照、工作中运用、实践中提高,确保把审判、执行权限定在法律框架内、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整治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规范庭审活动,熟练实务技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实现审判工作流程化管理。依照海南中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院自2015年3月以来,积极依托内部局域网和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不断加大网上办案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目前,院本部及河卡法庭3个数字法庭全部投入实用,所有庭审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推进“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工作,与纸质卷宗同步归档,完成对机房的标准化装修工作和部分设备的更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做到裁判文书录入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
严格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审监庭职能作用,通过督促审判员、书记员按照案件自查率100%的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整改,随机抽查案件,监督网上办案信息录入、电子卷宗、数据统计情况,适时跟踪网上办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通报办案进度、节点管理、审限管理、结案效率,适时接受上级法院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和庭审的规范化水平。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安排和部署,把推进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落实规避执行惩戒措施、因案施策、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等措施,在破解执行难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实际精心部署,打好解决执行难问题“持久战”,尽快开通执行查控系统,借力科技提高执行效率,加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布失信人名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有效落实司法为民举措。针对我县农牧民群众在日常交流、主张权益时运用母语特性突出的实际,加强双语诉讼,对双方当事人均为藏族的案件,尽量安排双语法官参与调解、主办主审,提高了双方当事人对裁判过程、审判结果的认可度。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加大对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0余人次,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到“法官沉下去、民意升上来”。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吸纳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协助调解,探索诉讼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调解结案率达65.1%,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41.09%。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明显。自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推进网上办案、严格质量评查、强化服务能力等举措,不断增强审判执行规范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2016年,截止目前,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9件(其中刑事37件,占6.5%;民事376件,占66.1%;执行156件,占27.4%),结案340件,结案率为59.75%,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2.3%和33.9%,上诉率9.38%;简易程序适用率55.1%。审执工作呈现出“三高三低”现象(案件质量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率高;信访投诉率低、上诉率低、发回重审与改判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