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清晨,我院内警灯闪烁,由一支两级法院30余名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8辆警车组成的执行队伍集合完毕后,分成2个执行小组疾驰而去,拉开了兴海法院第二天“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活动的序幕。
此次活动前,我院执行局对全部未执结案件进行了集中排查,筛选出一批平时面难见、人难找、需要集中执行力量震慑的被执行人,制定出详细的方案,提前摸清当事人行踪,规划好行动路线,确保集中执行取得实效。
本次执行行动中,全体参战干警不畏艰难、深入牧区,2个小组一直行动在我县唐乃亥乡、曲什安镇、中铁乡等各个乡镇上,行程10余个小时。最具典型的案件如赵英秀、王龙超、周启寿与青海启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青海启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欠三申请执行人25万元,经多方调查,青海启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有能力履行,但该企业法人戚则峰多次躲避执行、电话不接,多次执行拒不履行。这次出动执行法官和法警30多名,警车8辆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执行。面对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青海启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当时打款25万到我院执行专户上。
当天的集中执行,共执行案件5件 ,执结4件,涉案标的33.2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到位率90.36%,罚款1人,罚款3000元,效果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