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以纪检组组长杨占豹、监察室主任嘉阳才让、纪检监察室师鹏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我院对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情况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主要通过“听、谈、查”的方式开展。“听”主要围绕我院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九月份中院在我院进行司法巡查之后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领导班子个人履责情况。针对上述要求,院长东智加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加大整改力度五个方面围绕上述问题做了详细汇报,才旦副院长做了补充说明;“谈”主要由中院纪检组组长杨占豹和监察室主任对我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谈话,详细了解了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责任制、作风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纪检组组长杨占豹尤其对财务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他指出:一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院党组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财务监督作用。二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争取做到一季度公开一次,公开的内容要尽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三是财务人员要有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在涉及到账务报销时要把好关、严把关。四是要规范制度,完善行为,按制度办事,把好“人情关”;“查”主要由纪检监察室师鹏对我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对资料详细的对照检查,考核组在对我院相关资料的落实和准备方面给与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我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学习方面有所欠缺,希望在2018年加强全院干警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针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院长东智加表示会引起党组的重视,在新的一年中改正不足,继续努力,为上级法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