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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服务群众
作者:公保杰  发布时间:2018-01-11 10:42:4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兴海法院立案工作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宗旨,从群众感受最直观的问题抓起,并司法便民、利民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有效促进立案信访窗口服务作风建设,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完善立案窗口服务设施。一是在往年更新窗口便民设施的基础上,将“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等公示上墙,将诉讼风险告知书、便民服务措施、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司法救助制度等印制成册,供当事人免费查阅,从而使来访群众一开始就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二是为当事人配备实用的桌椅、纸笔、饮水机、设置了液晶触摸屏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自己案件的进展;在便民桌上展示了起诉状、申请书等多种诉讼文书样式,供当事人参照使用;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编制了各种案件诉讼指南,供来访群众自行取阅。三是立案大厅放置了资料架,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立案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费计算办法、诉讼流程等指引资料,方便了群众诉讼,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健全优质服务立案大厅。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引进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前指导,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二是做到微笑服务和文明服务,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接待,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尽心尽责,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和谐的服务氛围。三是对不懂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认真耐心讲解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起诉、执行时效、管辖规定和诉讼风险的释明工作,帮助当事人依法诉讼,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说明欠缺的材料清单,并提供一张椅、一支笔、一杯水的方便,将立案窗口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密衔接,切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提供高效快捷立案服务。一是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当天缴费立案、当天录入、当天移送。材料欠缺的告知一次性补齐,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做到案件流转数据与书面移送同步进行,确保案件正常有序流转。 二是对经济上有困难等原因而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及时上报院长审批,予以减、免、缓诉讼费用,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告知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权利、条件及办理流程,并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截止12月31日,兴海县人民法院给8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5万余元。三是强化立案信访工作责任,通过因案施策、因访施治,努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立案信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做到了审查立案程序公开、开庭日期、承办法官及时确定和公开、立案庭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涉诉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的问题,兴海法院正式启动网上预约立案。自8月底启动网上预约立案之后,取得列了明显成效。截止日前,立案庭已成功通过网上接收案件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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