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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清单”不简单
—兴海法院用“一份责任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实质化
作者:孟延霞  发布时间:2018-02-05 10:30:0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法院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兴海法院结合自身普法经验和实际,用一份普法责任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实质化,通过将内容具体化、时间具体化、人物具体化“三化”的形式真正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

  内容具体化主要指普发内容明确化。院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经协商决定后将2018年普法工作分为上下两部分,将上半年和下半年需要普及的内容提前规划,明确到一张纸上。如将2018年我院上半年普法宣传的内容制作成清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维权的过程包括怎样立案、立案的方式、方法以及立案的程序等;还包括“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财产纠纷”等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对法院内部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依照内容清单法院各庭室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时间具体化是指普法时间段详细化。将2018年分为两个时间段:上半年和下半年,又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划分为六个不同的时间段,每一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特殊法律宣传日期除外),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针对相关普法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的形式不定,各个负责人可围绕主题创新普法形式,可以组织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有奖问答”、“街头宣传”“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展开。

  人物具体化是指普法责任人具体化。以往开展普法宣传时往往是由办公室组织,各个庭室分别派人参与普法宣传,但在这份清单里,却将各个庭室责任分别细化。针对普法的内容,各庭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由被动变成了主动,当在普发清单中确定我院某部门是责任部门,那么一旦该部门决定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我院其他各部门将配合协调该部门开展普法宣传,该部门负总责,每个部门全年至少两次担任责任人的角色,责任人由各个部门按照先后顺序轮流担任。

  通过一份“责任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具体化、详细化、明确化,使得兴海法院全体干警对2018年普法宣传工作有了更大的决心和信心,纷纷表示将会严格按照清单的内容,在保证普法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普法的质量,确保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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