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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院院长莅临兴海法院
检查督导执行工作
作者:祺军  发布时间:2018-06-29 09:35:06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原莅临兴海法院检查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与兴海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抓好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兴海法院东智加院长在汇报中指出,年初以来,兴海法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立足县情、院情,在巩固往年执行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攻击克难,扎实推进。一是年初,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所有执行案件,逐类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人员配备、车辆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执行工作倾斜,为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人员力量加强的基础上,执行局按照内勤事务组、执行一组、执行二组三个小组为单位分工运行,执行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全力完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这个最关键的指标。借助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海南州执行第一分局集中执行等有利时机,全力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挂图作战,强化动态管理,销号办案,实时掌握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截止6月25日,根据省高院通报,兴海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7.25%。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在加紧执行案件摸底和整改终本案件的同时,利用周末、假期抓紧本年度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指标的达标工作。针对前期我院终本案件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在海南中院的精心指导下,组织执行人员深入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不同年度终本案件考核标准,做到熟知、掌握,并集中力量整改,对所有终本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查漏补缺。

  听了东院长的汇报,高原院长对兴海法院全力整改、加紧执行,执行工作四项指标取得新的提升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要以执行工作为主,集全院之力,全力执行攻坚,如期达到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并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抓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要借力执行一局集中执行等有力时机,集中开展专项执行攻坚,切实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二是严格控制终本执行案件。在目前终本案件整改合格率显著提升的情况下,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中院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终本案件审查,确保今后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全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案件管理,强化节点控制,全力扭转兴海法院执行工作若干指标排名靠后的局面。四是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要以老法官传帮带、建立健全惩戒机制、跟进监督措施等方式,带动年轻法官增强办案能力,同时,以监督和惩戒倒逼法官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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