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被告人年某巴、冷某加、增某某加、旦某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兴海县人民法院一楼数字法庭开庭审理,县法院院长东智加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黄宏、人民陪审员角太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并通过网络同步直播。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欠太出庭支持公诉。
此次审理的案件为被告人年某某、冷某某、增某某某和旦某某某涉怀疑受害人与被告人年某某之妻有正当关系,被告人年某某遂于2018年2月28日18时许纠集被告人冷某某、增某某某、旦某某某对受害人仁某某实施两次殴打并强行拘禁至次日。经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受害人仁某某全身多处挫伤,头部外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四被告人于2018年3月4日向兴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开庭前,审判长东智加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梳理法律关系、确定庭审重点,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鉴于本案四被告人均为藏族,汉语表达能力不足的实际,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益,公诉人员和主审法官全程使用藏语文进行审理,不仅使整个庭审井然有序,且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张驰有度,也使通过个案的双语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该案将于近期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