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依照省高级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及国有资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海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昝长庆带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占豹、办公室主任杨延林、会计王珊一行4人莅临兴海法院就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两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在首先召开的座谈会上,昝院长一行认真听取兴海法院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兴海法院就2017年9月初州中院司法巡查查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更趋规范、严谨表示肯定。并就开展好财务自查自纠和国有资产大检查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政策,切实领会把握政策要求,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二是要扎实开展好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和国有资产大检查这两项工作,及时查找、整改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两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三是要注意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凡重大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专款专用等规定。
会后,检查组一行认真查阅各项财务账目,实地察看国有资产库存管理、登记明细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