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鞠躬尽瘁。李庆军同志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法官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为了学习李庆军同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兴海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李庆军,生前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2018年9月28日,年仅54岁的他因肾移植手术失败,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法律事业,离开了他眷恋的亲友和同事。
我院一位年轻的法官在看完李庆军同志的事迹之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给我们留下的是“人民法官为梦想”的理念。身为一名法官,李庆军同志的事迹让我对“法官”两个字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他从事审判工作25年,公正司法,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他坚持“不给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添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精神可贵。他带病工作,爱岗敬业,直致生命结束,无怨无悔,是法院系统的楷模和典范。”
他给我们留下的是“人民法官向人民”的淳朴。在外人看来,法官就是“高高在上的”、是“高人一等的”,是“有别于其他人员的”但是李庆军法官向大家证明了法官也是和蔼可亲的、是平易近人的、是可以和其他人打成一片的。在工作中,李庆军法官友善对待同事、对待当事人,尽管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但是他仍然以平常心对待,看完他的事迹,我深深的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同样是身为法律工作者,面对平时工作中的一些小事,我们习惯了抱怨,习惯了从他人身上寻找不足,却往往不会反思自己的错误,对待当事人,我们的热情也往往只有三分钟热度,他的事迹不仅是激励我们前进的指明灯,更是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航向标”,一位书记员感慨到。
从事政法工作25年,他不贪图名利,坚守普通工作岗位,用点滴小事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事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